城市晚报白山讯 3月15日一大早,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辆警车驶进抚松县看守所院内,法院执行局数名工作人员从车上下来后。这一天,是杀人罪犯周某执行死刑的日子。
现年57岁的周某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因女友盛某提出与其分手,恼羞成怒的他于2010年6月29日来到抚松县北岗镇大川村盛某的家中,将对方房子浇上汽油后点燃。在放火时被盛某的母亲年某发现,周某便用木棒击打年某致其死亡。2010年7月2日,周某被抚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送到抚松县看守所羁押。周某入所后,看守所领导马上安排管教民警针对他的案情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逐渐稳定了情绪。在羁押的两年多时间里,看守所民警经常找他谈心,了解他的思想状况。鉴于周某无家人为其送衣物、存钱的情况,看守所多次免费为其发放生活用品。
2013年3月14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死刑的复核结果。当晚是周某被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夜,看守所为其安排了可口的饭菜,买了新衣服。3月15日,当他从监区被带出走上法院的囚车时,他对看守所的领导和民警说:“真的谢谢你们!”
(乔元兀 高洪举 记者 郑伟/报道)